母亲到银行取去世儿子存款被拒

因突发事件去世,银行卡里面可能还有存款,作为已故存款人的亲属应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案件回顾

吴某之子李某于2017年3月21日在鹰潭某银行处开户,截止到2023年8月9日,该账户余额是55528.96元。

2023年5月1日,李某去世。吴某要求支取上述存款,银行以无法确定吴某是否为唯一继承人而未予办理。另查明,李某生前未结婚,无子女,其母亲吴某系未婚生育李某。吴某自述无法确认李某生父,其系独自抚养李某。

法庭审理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储蓄合同是存款人与存款机构约定存款人将其金钱存入存款机构,存款机构依存款人的要求向存款人支付本金及相应利息的合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死亡后,能够继续履行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并不终止,而应由其法定继承人承继。

案件焦点在于继承人无法开具公证书的情况下,银行是否应承担兑付存款的义务。

本案中,李某生前在鹰潭某银行处开立账户并存入款项,系与银行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李某死亡后,其在储蓄存款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由李某的继承人承继。李某生前未立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遗产依法应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

结合本案吴某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及吴某本人陈述,可以证明李某生前未结婚、无子女且无法查清其生父具体身份信息,故认定李某母亲吴某系已知明确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对案涉存款享有继承权,故对于吴某要求银行支付李某在该行的余额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存款人死亡后,其存款将会变成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但因没有密码无法支取。一般来说,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存款,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这笔遗产的归属,银行则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两部门: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简化

提取的账户限额统一提高至5万元

2024年4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

母亲到银行取去世儿子存款被拒 行业新闻 第1张

记者了解到,2021年1月,原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取消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已故存款人1万元以内存款的公证要求,并允许银行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上调限额。

本次《通知》优化了18号文部分要求,并对存款继承有关事项作出规定。其中,将简化提取的账户限额由最低1万元统一提高至5万元。同时考虑地区和机构差异,允许农村中小银行延后至2025年底达到该要求。

扩大简化提取范围,将黄金积存产品以及国债、理财产品纳入简化提取范围。明确查询账户交易明细有关要求,银行可以应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求,提供已故存款人死亡后以及死亡前6个月内的账户交易明细。

此外,对小额存款提取业务中常见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等情况,要求银行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相关要求。银行可以参照18号文要求,简化丧葬费、抚恤金提取手续,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办理简化提取。

考虑到丧葬费、抚恤金在性质上与已故存款人生前存款不同,为便利群众,《通知》明确丧葬费、抚恤金不计入5万元账户限额,可以全额简化提取。

来源:“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月湖法院、广州日报(记者 王楚涵)

编辑:何延国

校对: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