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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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一、计算公式
缴存人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
①“每月缴存的公积金”:
缴存人未提取过公积金的,按其每月实际缴存的公积金金额取值。提取过的,则按缴存资金后进先出原则,从其提取时点往前逐笔抵扣,按照当月抵扣后的金额取值,直至扣完对应提取金额,扣除资金部分不再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近12个月的租房提取金额可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举例说明
假设小刘2021年8月参加工作,每月应缴公积金是2000元。所在单位2021年9月才为其办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同时补缴了8月未及时缴存的公积金。
小刘2021年12月提取5000元。
2022年2月申请公积金贷款,所在单位该月尚未缴存。
(1)以入账时间为准,不区分汇缴、补缴。小刘2021年8月应缴公积金实际入账时间是9月,所以9月对应的“每月缴存的公积金”为4000元。
(2)发生提取时,按照“后进先出”原则逐月进行抵扣。因小刘2021年12月提取5000元,则12月缴存的2000元被抵扣完后,再依序往前将11月缴存的2000元抵扣完、在10月缴存的2000元抵扣1000元;所以小刘2021年10月、11月、12月可纳入额度计算的公积金分别为1000元、0元、0元。
②“对应的存储月份数”:
缴存职工以最近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入账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为1(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贷款当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为1),自1开始往前依序倒推的自然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分别是2、3、4……,不设上限。
举例说明
还是以小刘的情况来说,她在2022年2月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因单位最近一次为其缴存入账的时间是2022年1月,所以2022年1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是1。
依序往前倒推,2021年12月至2021年8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依次为2至6。
③“存贷系数”:
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公布,目前存贷系数为0.9。
二、多人贷款计算方式
将每笔贷款所有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相加后,即可得出该笔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
举例说明
小刘的配偶小张利用上述计算方法,得出小张本人的贷款额度为56万元,那么小刘、小张夫妻俩可申请的贷款额度为:2.3万元+56万元=58.3万元
特别提示
上面的贷款额度仅是通过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代表实际可以贷到的金额。
实际可贷额度还要根据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缴存人还贷收入比、缴存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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