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贷款,对方却不按约还款…… 别让“好心”变成“伤心”
原标题:“借名”贷款,对方却不按约还款…… 别让“好心”变成“伤心”
“借名”买房、“借名”买车、“借名”贷款,很多人会碍于情面或出于好心,以自己的名义贷款给他人使用,或是帮别人贷款买车买房。
但是!!!
如果有人找你“借名”你可要小心了
否则“好心”变“伤心”
别让“好心”
变成“伤心”
对方却不按约还款
“借名”贷款
QING FA
AN LI
01 2021年
“好心”的儿子
“你就帮帮爸爸嘛,他只需要这笔钱就能熬过这个危机。”
年近六旬的向女士(化名)与王先生(化名)因感情不和离异多年。王先生因做生意资金紧张欲向银行贷款,却因资质问题,无法向银行申请贷款。于是找到前妻向女士帮忙,请向女士出面向银行贷款后再转借给他。向女士开始拒绝了前夫无理要求,但耐不住儿子的多次请求,于是2021年3月以名下汽车为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9.4万元并出借给前夫王先生,双方口头约定银行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由前夫王先生每月按期偿还,无须向女士支付任何手续费和利息。
02 2022年
“消失”的前夫
钱你拿走了,现在银行天天打电话催促我还款,你却玩“消失”?
当银行放款后向女士第一时间将钱转给了前夫,王先生最初按期偿还贷款利息,但偿还10余期后王先生便以生意严重亏损无力偿还贷款为由,拒绝履行偿还义务。向女士不论如何催促都没有结果,甚至前夫玩起了“失踪”,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03 2023年
“伤心”的自己
2023年9月,向女士因未按期偿还贷款,被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偿还贷款本息。
年近六旬的向女士声称自己也有苦说不出,出于好意帮前夫抵押贷款,钱自己一分没用过,好处自己也没得到。现在却平白无故每月要向银行偿还5300元的贷款,也曾尽全力去偿还该笔贷款,但自己没有工作和收入,想要还贷“心有余而力不足”,应该找自己前夫偿还。2022年11月该笔贷款在偿还19期后便未再履行偿还义务,银行多次催促向女士无果后,于2023年9月将向女士诉至青羊法院,要求其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共计14.1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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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自愿与银行签订金融借款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金融借款合同应认定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担保人自愿在保证函中保证人处签名捺印,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应依约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发放贷款后,向女士未按约支付利息和还款,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至于向女士将贷款交由王先生使用,系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并不能免除其还款责任。因此,青羊法院依法支持了银行的诉请,判决向女士偿还贷款本息14.1万元。
法官提醒
通常来说,合同只对合同相对方有约束力。换言之,银行跟谁签合同,就只能向谁主张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和担保责任,即使借款人和担保人实际上未曾使用过任何款项,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在借款人、担保人向银行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实际用款人主张权利,即向女士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履行还款义务,可以向其前夫王先生主张相关权利。
生活中,有人出于信用、资质等原因,不能从银行贷款,就想到了让亲朋好友帮忙贷款,亲朋好友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但是,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给他人使用,将面临贷款不能偿还而被起诉的法律风险及感情破裂、信誉受损等后果,因为一旦你名下的贷款不能如期归还,官司就会找上门。
理性的行为人需要主动打破熟人社会的“面子关”,帮助他人时既要考虑情谊,也要考虑后果,谨防“面子陷阱”,避免出现讲义气“拍脑袋”,让“好心”变成“伤心”。
供稿丨金融法庭李拥军、代鑫
编辑丨审管办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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